商务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统计制度(2016年)》的通知

  • 【法规文号】商资函〔2016〕第248号
  • 【发文机关】商资函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16年5月26日
  • 【法规类别】工作通知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6年5月26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根据对政府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相关要求,经国家统计局批准,我部修订编制了《外商投资统计制度(2016年)》,现印发给你们,自2016年5月起执行,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商务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统计制度(2015年)〉的通知》(商资函〔2015〕35号)同时废止。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一、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书(2015年度)内容,在《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状况统计表》(外资统基3表)中充实相关指标。

  二、将各表下指标解释进行整理和汇总,增加“四、主要指标解释”。

  三、按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文本规范格式,调整“一、总说明”的结构和内容,并在总说明中明确本制度的统计调查方法是全面调查。

  商务部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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