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你省长汀县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建设,中央财政2012-2016年安排你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预算10000万元,每年2000万元,专项用于长汀县山坡地整治。现将2016年预算2000万元下达你省。请尽快将上述预算拨付至长汀县,并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备案。
财政部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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