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48号(关于发布2017年版《协调制度》修订目录中文版的公告)

  • 【法规文号】总署公告〔2016〕第48号
  • 【发文机关】总署公告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16年9月1日
  • 【法规类别】综合类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6年9月1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以下简称《协调制度》)是我国制订及实施进出口税则、贸易管制、统计以及其他各项进出口管理措施的基础目录。为适应国际贸易的发展,世界海关组织发布2017年版《协调制度》修订目录,将于2017年1月1日生效。为履行《协调制度公约》缔约方的义务,保证新版《协调制度》在我国的有效实施,现发布2017年版《协调制度》修订目录中文稿(详见附件),供有关部门及单位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17年版《协调制度》修订目录.doc

  海关总署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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