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全国税务师行业党委书记会议精神开展行业转型升级大讨论的通知

  • 【法规文号】中税协发〔2016〕第48号
  • 【发文机关】中税协发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
  • 【发布日期】2016年9月6日
  • 【法规类别】会计及注册会计师管理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6年9月6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6年8月25日,全国税务师行业党委书记会议在京召开,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书记、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任荣发作了题为《加强党建工作 加快转型升级 促进税务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讲话。最近,国家税务总局连续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扎实开展三项专项治理深入推进巡视整改的通知》(税总党组发【2016】9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严禁税务人员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专项治理自查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6】3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有关规定的通知》(税总函【2016】407号)三个文件,使税务师行业的主营涉税鉴证业务受到了较大程度的影响。为贯彻全国税务师行业党委书记会议精神,中税协决定在全行业开展税务师行业转型升级大讨论,研究提出推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迅速传达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

  各地方税协要抓紧组织传达学习全国税务师行业党委书记会议精神,尤其要把任荣发书记的讲话迅速传达到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师和从业人员,把大家的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从严治党、深化改革的精神上来,统一到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开展专项治理和促进行业转型升级的部署要求上来,稳定队伍,提振信心。

  二、组织开展大讨论,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按照全国税务师行业党委书记会议要求,中税协拟组织召开三个片会,围绕行业转型升级展开大讨论。各地方税协也要以各种形式组织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师和从业人员开展行业转型升级的大讨论,研究提出转型升级的意见建议;中税协将在此基础上,制定行业转型升级的规划方案。大讨论可围绕以下方面展开:

  (一)以纳税申报代理和税务咨询为主业,创新业务领域。

  (二)坚持技术创新,构建行业互联网生态系统。

  (三)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队伍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四)强化诚信自律,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五)推进管理创新,提高协会和事务所管理水平。

  (六)推进行业立法,加强业务规则建设。

  (七)加强正面宣传,落实三方沟通机制。

  此次转型升级大讨论关乎行业发展定位和走向,请地方税协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讨论中的问题、建议,可随时向中税协(业务准则部)提交材料。

  联系人:侯宏伟、刘璐、卫雪鸥

  电话:010-68413741、010-68412404

  邮箱:ywdc@cctaa.cn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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