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76号(关于厄立特里亚 柬埔寨王国适用97%税目产品特别优惠关税待遇措施的公告)

  • 【法规文号】总署公告〔2016〕第76号
  • 【发文机关】总署公告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7日
  • 【法规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6年12月7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经国务院批准,对厄立特里亚和柬埔寨王国等2个完成换文手续的最不发达国家,适用97%税目产品特别优惠关税待遇措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16年12月10日起,对进口原产于厄立特里亚和柬埔寨王国的8047个税目产品实施特惠税率。具体产品清单见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9号附件7特惠税率表中“最不发达国家”LDC②栏。

  二、收发货人申报进口原产于上述2个国家并申请享受特惠税率的货物时,应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0号和2016年第51号的有关规定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并按照《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210号)向海关提交有关单证。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6年12月7日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