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16年,在1年期以上(不含1年期)记账式国债招投标中,你公司出现未达到最低投标额或最低承销额的情况,累计已到4次。按照财政部与你公司签订的《2015-2017年记账式国债承销主协议》有关约定,你公司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退出2015-2017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财政部与你公司签订的《2015-2017年记账式国债承销主协议》及《2015-2017年记账式国债承销补充协议》同时终止。
特此通知。
财政部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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