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保障2017年春节期间对港澳农副产品稳定供应工作的通知

  • 【法规文号】商办贸函〔2017〕第8号
  • 【发文机关】商办贸函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商务部
  • 【发布日期】2017年1月11日
  • 【法规类别】工作通知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7年1月11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中央政府驻香港、澳门联络办经济部贸易处,广州特办、深圳特办,香港华润集团五丰行、香港粤海集团广南行、香港农业专区有限公司,澳门南光集团、澳门南粤集团,食土商会:

  为保障2017年春节期间内地对港澳地区农副产品稳定供应和质量安全,做好应对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货源,保障节日需求。针对春节前港澳市场鲜活冷冻商品需求有所上升的情况,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供港澳农副产品出口企业对现有货源进行摸底排查,保证货源优质、安全和稳定供应,确保不缺供、不短供、不断供。

  二、完善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春节期间,一旦发生低温雨雪冰冻、重度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对运输过程中防滑、防冻、增加饲料饮水储备及绕路行驶等相关应急措施的准备。广东省、深圳市要充分发挥保供“蓄水池”作用,随时做好应对准备,如遇突发情况,可采取提前出栏、调剂余缺等措施增加供应。如某一口岸出现供应短缺,其他口岸应及时组织加大出货予以补足。

  三、强化质量管理,严防疫病疫情。督促企业全力保障供港澳农副产品质量安全,严格检验检疫制度,加强相关管理,完善从源头到出口全过程质量安全体系,让港澳市民吃上放心食品。密切关注禽流感疫情动向,做好应对防范工作。如因禽流感原因暂停进口内地活鸡,要及时增加冰鲜鸡供应数量。

  四、加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各发证机构要做好春节期间发证值班安排,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各代理行要密切关注港澳市场活畜禽供求及市场反应,加快结汇速度,提高代理服务质量。代理行之间要加强协调、相互补台。

  五、积极协调沟通,建立值班机制。继续密切跟踪市场供应情况,加强与港澳特区政府、质检、海关、代理行、供货企业的协调和沟通,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保供中遇到的困难。春节期间建立24小时联系机制,确保联络畅通,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商务部办公厅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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