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7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为加强储蓄国债发行额度管理,促进储蓄国债顺利发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3〕7号)等有关规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2017年储蓄国债发行额度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7年储蓄国债发行额度管理办法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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