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关税〔2016〕第67号
  • 【发文机关】财关税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30日
  • 【法规类别】进出口税收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6年12月30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16〕42号)的规定,经审定,“长航瑞海”等13艘中资“方便旗”船舶可享受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具体船舶清单见附件。

  附件: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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