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10号)以及《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有关规定,为支持你省(自治区、直辖市)做好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保证平稳过渡,现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2017年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具体金额详见附件(项目代码:Z135060000028;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4交通运输支出)。
请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合理安排,并保证资金的专款专用。
附件:下达2017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第二批)安排表
财政部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