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20号(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海关开放预录入系统对外服务方案》的公告)

  • 【法规文号】总署公告〔2017〕第20号
  • 【发文机关】总署公告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17年5月19日
  • 【法规类别】综合类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7年5月19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为进一步落实《海关总署关于开放海关预录入系统客户端软件及业务数据交换接口的公告》(公告〔2016〕16号),规范海关预录入系统管理,提升海关服务能力,海关总署研究制定了《海关开放预录入系统对外服务方案》(见附件),现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海关开放预录入系统对外服务方案.doc

  海关总署
  2017年5月19日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