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
为促进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障市场供应,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规定,现拨付你省2017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8,309万元(项目名称: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代码:Z155070000001)。
按照你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部署,2017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由你省统筹使用,工作清单另行下达。
财政部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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