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25号(关于推进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公告)

  • 【法规文号】总署公告〔2017〕第25号
  • 【发文机关】总署公告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17年6月28日
  • 【法规类别】综合类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7年6月28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适应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求,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海关总署决定推进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全国海关风险防控中心和税收征管中心,税收征管方式改革扩大到全国口岸所有运输方式进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全部章节商品。

  二、各区域通关一体化审单中心不再办理相关业务。

  三、其他事项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62号执行。

  本公告内容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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