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红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发行生态彩票的建议收悉,我们经过认真研究并结合林业局、法制办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国现行彩票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7年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发行福利彩票(当时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1994年国务院批准原国家体委(现国家体育总局)发行体育彩票。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我国已建立起覆盖全国的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发行销售体系,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范围除社会福利事业和体育事业外,扩大到教育、文化、医疗卫生、残疾人事业、红十字事业、扶贫、抗震救灾、法律援助、农村养老服务、农村妇女两癌救助、婴幼儿营养补助等方面。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在发行初期具有专项彩票特征,随着彩票发行销售规模的增加和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的调整,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范围不断扩大,我国彩票发行已彰显出国家彩票特征,并将继续向此方向发展。如果发行“生态彩票”,将回到彩票发行初期“谁发行、谁受益”的阶段,不符合我国彩票事业的发展方向。《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第三条规定:“国务院特许发行福利彩票、体育彩票。未经国务院特许,禁止发行其他彩票。”
根据国际经验,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行彩票,基本都是由政府设立或者授权专门机构统一发行销售彩票,取得的收益由政府统筹用于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而不是发行各种专项性彩票。如果允许发行各种专项性质的彩票,容易出现同质竞争加剧的局面,增加发行成本,不利于集中筹集资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还会直接制约我国彩票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一直以来,发行各种专项性质彩票的意见建议,均未能获得国务院特许。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财政部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