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1号(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

  • 【法规文号】总署公告〔2017〕第41号
  • 【发文机关】总署公告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17年9月4日
  • 【法规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7年9月4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为促进对外投资,方便企业通关,规范海关业务管理,决定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现公告如下:

  一、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2210,简称“对外投资”,适用于境内企业在境外投资,以实物投资出口的设备、物资。

  二、海关监管方式代码0110(一般贸易)的适用范围不再包括境内企业在境外投资以实物投资带出的设备、物资。

  上述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7年9月4日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