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建〔2017〕第696号
  • 【发文机关】财建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31日
  • 【法规类别】经济建设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7年10月31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湖北省财政厅: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4〕654号)以及《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补充通知》(财建〔2016〕722号)等规定,现提前下达你省2018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建设项目支出预算(第三批)(项目代码:Z135060000035;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4交通运输支出),具体见附件。

  上述支出列入2018年预算,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预算编制工作。

  附件:提前下达2018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三批)分配

  财 政 部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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