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教育厅(教育局、教委):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现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提前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2018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项目代码:Z155050000004)预计数,列“205教育支出”相关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严格按照国发〔2007〕13号文件、财教〔2013〕19号文件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2018年转移支付预计数分解下达相关工作。待2018年预算确定后,将再次核定各地相关转移支付预算,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调整。
二、对于2018年春季学期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要及时下达到相关学校,确保学生顺利就学。
三、请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提前下达2018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预计数表
财政部 教育部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