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2014-2016年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有关清算事项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建〔2017〕第784号
  • 【发文机关】财建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5日
  • 【法规类别】经济建设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7年12月5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有关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977号)、《财政部关于<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建〔2016〕418号)和《财政部关于<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16〕878号)有关规定,现将2014-2016年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用于海船提前报废、更新和内河船拆解、改造、新建的清算情况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4-2016年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用于海船提前报废更新的资金清算结果,详见附件1。此次清算后,剩余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用于你省(市)2017年海船提前报废、更新补助。

  二、关于2014-2016年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用于内河船拆解、改造、新建的资金清算结果,详见附件2。剩余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调剂用于你省(市)2017年内河船拆解、改造、新建补助,资金调剂情况详见附件2第8列。

  请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切实保证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1:2014-2016年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用于海船报废、更新中央补助资金清算表

  附件2: 2014-2016年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资金用于内河船拆解、改造、新建中央补助资金清算和调剂表

  财政部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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