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 【法规文号】税总函〔2018〕第94号
  • 【发文机关】税总函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日期】2018年2月27日
  • 【法规类别】基本法规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8年2月27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7〕12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执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知》的执行时间由2018年3月1日调整为2018年5月1日。

  二、各省国家税务局要加强统筹协调,认真做好相关软件系统调试、基层业务人员培训、纳税人宣传辅导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通知》的顺利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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