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零售业创新转型有关工作情况的通知

  • 【法规文号】商流通司函〔2018〕第5号
  • 【发文机关】商流通司函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商务部
  • 【发布日期】2018年1月8日
  • 【法规类别】工作通知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8年1月8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全国商务工作会议和全国零售业创新转型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国办发〔2016〕78号,以下简称78号文件),持续推动零售业创新转型工作,请各地报送有关情况,现将主要内容通知如下:

  一、落实78号文件情况

  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7〕114号)要求,各地在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方面的情况:

  (一)2017年出台的政策文件和具体举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政策建议;

  (三)2018年主要工作安排。

  二、培育重点零售企业情况

  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7〕378号)要求,各地在培育重点零售企业方面的情况:

  (一)总部设在当地的重点零售企业2017年度经营情况(见附表,如无全年数据,可截至到11月底);

  (二)2017年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和2018年工作安排;

  (三)对重点零售企业名单的调整建议(新推荐企业须组织填报《重点零售企业推荐表》)。

  请于2018年1月26日前将上述情况(含电子版)报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联系人:王亚南    电话:010-85093776,3795(传真)

  邮箱: wangyanan@mofcom.gov.cn

  附表:重点零售企业2017年度经营情况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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