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8年第22号(关于发布16项修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

  • 【法规文号】联合公告〔2018〕第22号
  • 【发文机关】联合公告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18年3月5日
  • 【法规类别】加工贸易保税监管类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8年3月5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3月5日批准《冻鲽鱼制品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16项修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1、2),自2018年4月6日起执行。原《冻鲽鱼制品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1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见附件3)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16项修订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列表.doc

  2.16项修订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doc

  3.16项废止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列表.doc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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