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联合公告2018年第14号(关于2016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情况)

  • 【法规文号】联合公告〔2018〕第14号
  • 【发文机关】联合公告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18年3月9日
  • 【法规类别】综合类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8年3月9日
  • 【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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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2016年度、201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7]266号)要求,现将2016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予以公告。

  2016年度,中国境内124家乘用车企业共生产/进口乘用车2449.47万辆(含新能源乘用车,不含出口乘用车,下同),行业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410公斤,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6.43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1174.86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142.99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98 95万分。

  其中,96家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累计生产乘用车2358.96万辆,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392公斤,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6.39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1135.11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124.47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92.89万分。28家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进口乘用车90.51万辆,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875公斤,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7.52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39.75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18.52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6.06万分。

  附件:2016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情况表.gd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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