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6号(关于全面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的公告)

  • 【法规文号】总署公告〔2018〕第26号
  • 【发文机关】总署公告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18年4月9日
  • 【法规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8年4月9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为进一步深化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减少纸质单证流转,减轻企业负担,海关总署决定全面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对2018年4月10日(含)以后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海关不再签发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请相关企业在2018年4月30日前尽快到海关打印4月10日之前预结关的、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的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原签发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相关系统将于4月30日起停止运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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