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拨付2018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建〔2018〕第170号
  • 【发文机关】财建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18年4月19日
  • 【法规类别】经济建设
  • 【重要级别】中等
  • 【执行日期】2018年4月19日
  • 【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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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促进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障市场供应,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应拨付你兵团2018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479万元,支持石河子市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2017年我部安排你兵团年初部门预算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616万元,实际执行459万元,结转157万元。今年所需资金通过你兵团2018年年初部门预算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450万元和上年结转资金29万元解决。

  请你局按《通知》要求,加强对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

  财  政  部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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