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预算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科教〔2018〕第17号
  • 【发文机关】财科教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18年4月18日
  • 【法规类别】教科文
  • 【重要级别】中等
  • 【执行日期】2018年4月18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进一步加快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以下简称“三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科技部、中组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农〔2014〕105号),经研究,现下达你省(区、市)“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经费(详见附件),用于组织开展科技工作者选派和培养工作。列入“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科目,通过2018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年终结算办理。

  请加强管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组织实施,并落实你省(区、市)应负担经费。

  附件:2018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预算表

  财 政 部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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