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的公告

  • 【法规文号】税委会公告〔2018〕第3号
  • 【发文机关】税委会公告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日期】2018年5月22日
  • 【法规类别】进出口税收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8年7月1日
  • 【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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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将汽车整车税率为25%的135个税号和税率为20%的4个税号的税率降至15%,将汽车零部件税率分别为8%、10%、15%、20%、25%的共79个税号的税率降至6%。具体税目及税率调整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汽车及零部件最惠国税率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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