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令第140号公布,第235号修改),海关总署对海关行业标准《海关信息化术语》进行了修订(标准编号名称见附件),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海关行业标准编号名称表.doc
海关总署 2018年5月17日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