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的公告

  • 【法规文号】税委会公告〔2018〕第4号
  • 【发文机关】税委会公告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日期】2018年5月31日
  • 【法规类别】进出口税收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8年7月1日
  • 【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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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扩大开放,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部分进口日用消费品的最惠国税率,涉及1449个税目。因最惠国税率调整,自2018年7月1日起,取消210项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其余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继续实施。具体税目及税率调整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进口日用消费品最惠国税率调整表

  2.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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