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海关专用缴款书扩展分类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法规文号】财办会〔2018〕第25号
  • 【发文机关】财办会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18年8月1日
  • 【法规类别】会计及注册会计师管理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8年8月1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会计信息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支持海关总署《海关专用缴款书》打印改革,提高企业会计信息化水平,财政部、海关总署根据《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技术规范》(GB/T 25500-2010)系列国家标准、《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2015版)和《海关总署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档案局关于进行〈海关专用缴款书〉打印改革试点公告》,起草了《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海关专用缴款书扩展分类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海关扩展分类标准”),现印发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8年8月24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会计司。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海关扩展分类标准为电子文件包形式,并包含三项配套说明性文件(元素清单、应用指南和起草说明)。请登录我部网站(www.mof.gov.cn),从“会计司”子栏目下载以上文件,或登录XBRL中国地区组织网站(www.xbrl-cn.org)下载。

  联 系 人: 财政部会计司准则一处 韩建书

  联系电话: 010-68552089

  传       真: 010-68552530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100820

  电子邮箱: hanjianshu@mof.gov.cn

  附件:

  1 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海关专用缴款书扩展分类标准

  2 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海关专用缴款书扩展分类标准元素清单

  3 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海关专用缴款书扩展分类标准应用指南

  4 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海关专用缴款书扩展分类标准起草说明

  财政部办公厅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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