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度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金〔2018〕第103号
  • 【发文机关】财金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18年9月29日
  • 【法规类别】金融财务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8年9月29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6〕85号),确定2018年度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权重为1,现向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达2018年度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具体金额见附件。该项指标列2018年213类“农林水支出”预算科目,项目名称“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Z155110010001”。

  请你厅(局)按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切实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专款专用,跟踪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支持的PPP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更新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信息,指导项目顺利实施。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目标执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请参照中央做法,将你省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省内绩效管理工作。省内落实到位的具体项目要填报绩效目标及指标,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级财政及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财政部驻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同时,请你厅(局)于2019年3月31日前向我部(金融司)报送2019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材料和上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附件:

  1.2018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下达情况表

  2.获得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项目名单(新建项目)

  3.获得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项目名单(存量项目)

  4.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分发地方)

  财  政  部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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