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 【法规文号】会考〔2018〕第7号
  • 【发文机关】会考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8日
  • 【法规类别】会计及注册会计师管理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8年10月8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于2019年5月举行。现就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⑴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⑵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⑶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⑷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报名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时长

  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19年5月11日开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五、考务日程

  (一)2018年10月22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法等相关事项。

  (二)2018年11月1日至30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报名系统中缴费系统延开至12月5日。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本地区具体的报名时间及次数。

  (三)2019年4月11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的起止日期。

  (四)2019年5月11日开始组织初级资格考试。

  (五)2019年5月31日前,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布。

  六、其他事项

  (一)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

  (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天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的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

  (三)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细致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确保2019年度全国初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顺利平稳完成。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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