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1号(关于延期执行2018年第127号、第135号公告)

  • 【法规文号】总署公告〔2018〕第171号
  • 【发文机关】总署公告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16日
  • 【法规类别】综合类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8年11月16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将2018年第127号公告、2018年第135号公告施行日期延后至2018年12月24日。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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