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4号(关于中国鲜枣出口智利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 【法规文号】总署公告〔2018〕第174号
  • 【发文机关】总署公告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2日
  • 【法规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8年11月22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智利共和国农业部关于中国鲜枣输往智利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现将《中国鲜枣出口智利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中国鲜枣出口智利植物检疫要求》的鲜枣允许出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中国鲜枣出口智利植物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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