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科教〔2018〕第122号
  • 【发文机关】财科教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31日
  • 【法规类别】教科文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8年10月31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现提前下达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预算(项目代码:Z135050000024),详见附件。请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

  请各地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等有关要求,在分配资金时注重向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按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29号)要求,做好2019年预算分解下达相关工作,确保应承担的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切实按规定加强资金监管,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请于2019年1月31日之前报送绩效目标。待2019年预算确定后,将再次核定各地相关转移支付预算,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调整。

  附件:提前下达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预算表

  财政部 教育部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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