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8年第13号(关于公布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线宽小于0.5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名单)

  • 【法规文号】联合公告〔2018〕第13号
  • 【发文机关】联合公告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29日
  • 【法规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8年10月29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落实现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经确认,现将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线宽小于0.5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名单公布(详见附件)。名单中,存续企业继续执行,已更名的存续企业自更名之日起继续执行,新增企业自公告之日起执行。无锡华润上华半导体有限公司自注销之日起不再执行。

  此前相关政策文件公布的享受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名单与本公告所列名单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根据行业发展状况和企业变化情况,将适时对企业名单进行调整并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线宽小于0.5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名单.pdf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海 关 总 署
  2018年10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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