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科教〔2019〕第1号
  • 【发文机关】财科教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19年1月8日
  • 【法规类别】教科文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9年1月8日
  • 【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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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规范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工作,减少重复浪费,促进资源共享,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依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等规定,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研究制定了《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

  财政部   科技部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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