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项下部分进口货物适用协定税率的通知

  • 【法规文号】税委会〔2019〕第8号
  • 【发文机关】税委会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19年1月31日
  • 【法规类别】进出口税收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9年3月1日
  • 【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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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经国务院核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关于修订<自由贸易协定>及<自由贸易协定关于服务贸易的补充协定>的议定书》,决定自2019年3月1日起,对原产于智利的部分进口货品适用协定税率,具体税目税率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项下部分进口货物协定税率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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