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行激励支持的有关要求,我部修订了《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
财 政 部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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