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同意销毁“年年有余”等20款即开型福利彩票的通知

  • 【法规文号】 财综〔2019〕第12号
  • 【发文机关】 财综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19年4月4日
  •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9年4月4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销毁“年年有余”等20款即开型福利彩票的请示》(中彩发字〔2019〕44号)收悉。经研究,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财综〔2018〕67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中心组织销毁已经停止销售的“年年有余”等20款即开型福利彩票,共计3860.28万张,票面总值共计19597.83万元。具体数量和票面价值见附件。

  二、请你中心按规定选择符合要求的销毁地点,并根据有关彩票管理规定和程序,在民政部的监督下,组织管理销毁工作。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停止销毁,查明原因并处置后再行销毁。你中心应当在此文件印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销毁工作,在销毁工作完成之后20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报送销毁情况报告。

  三、你中心应当按程序及时销毁积压彩票,加强即开型彩票发行销售的成本核算和仓储运输管理,节约发行销售费用。督促彩票销售机构切实加强彩票数据和安全管理等工作,确保即开型彩票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附件:“年年有余”等20款即开型福利彩票游戏表

  财  政  部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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