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六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面试的通告

  • 【法规文号】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9〕第3号
  • 【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通告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日期】2019年5月14日
  • 【法规类别】其他政策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9年5月14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第六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笔试及素质和业绩评价工作已经结束。根据笔试成绩、素质和业绩评价成绩、推荐成绩,经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共有306名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进入面试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安排

  时间:2019年5月25日(周六)8:30开始。考生于面试当日7:20开始入场候考,8:00入场完毕。面试开始后仍未入场的,不得参加考试。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数据中心(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

  形式:结构化面试。

  二、有关事项与要求

  (一)2019年5月24日8:00至17:00为考生报到注册时间。税务系统内考生由税务总局机关各司局(含税务总局干部学院、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下同)或各省税务局统一电话注册,税务系统外考生由考生本人电话注册。系统内京外各单位考生到京后由带队人员统一进行电话确认。

  (二)税务系统内同一单位有3名以上考生参加面试的,应确定人员带队。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面试的,税务系统内考生由税务总局机关各司局或各省税务局、税务系统外考生由所在单位,于5月19日16:00前向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书面说明。无故不参加面试的,将对其所在单位予以通报。

  (三)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候考。

  (四)考生在候考及面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面试管理有关规定》(附件2)。对有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等违规行为的,将严肃处理。

  (五)本次面试不统一安排接送和食宿。面试当天考生的午餐将由组织方统一安排。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考务联系人:税务总局教育中心考试评估处王秀珍、樊建军,电话:010-61986660、61989660。

  注册联系人:税务总局教育中心领军人才培养处陈琛、都源,电话:010-61986695、61986666。

  特此通告。

  附件:

  1.第六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面试人员名单

  2.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面试管理有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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