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口岸出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关税〔2019〕第15号
  • 【发文机关】财关税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日期】2019年5月17日
  • 【法规类别】进出口税收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9年5月17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旅游主管部门、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规范管理口岸出境免税店,促进口岸出境免税店健康有序发展,现印发《口岸出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口岸出境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19年5月17日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