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19年第24号

  • 【法规文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2019〕第24号
  •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商务部
  • 【发布日期】2019年6月28日
  • 【法规类别】其他法规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9年6月28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根据《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4号)要求,现将2018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予以公告。

  2018年度中国境内141家乘用车企业共生产/进口乘用车2313.91万辆(含新能源乘用车,不含出口乘用车,下同),行业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456公斤,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5.80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992.99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295.13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403.53万分。

  其中,112家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累计生产乘用车2219.61万辆,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438公斤,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5.74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979.52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262.22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393.74万分。29家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进口乘用车94.30万辆,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872公斤,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7.26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13.47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32.91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9.79万分。

  特此公告。

  附件:2018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情况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6月28日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