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9年度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 【法规文号】商财预〔2019〕第811号
  • 【发文机关】商财预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商务部
  • 【发布日期】2019年7月17日
  • 【法规类别】工作通知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9年7月17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部机关各单位,在京各直属事业单位,商会、协会、学会:

  为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关于2019年度国家机关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管办发〔2019〕24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具体文件请在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网(http://www.ggj.gov.cn/kjw)的“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商务部财务司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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