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政府购买服务知识竞赛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办综〔2019〕第41号
  • 【发文机关】财办综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19年7月12日
  •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9年7月12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预算单位办公厅(室):

  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对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创新社会治理、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全国财政工作会议要求,加快重点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扩大购买范围和规模,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为进一步宣传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规定,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相关知识的普及和推广,提升机关干部、相关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财政部综合司联合中国财经报共同举办全国政府购买服务知识竞赛活动。现就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基本规则

  (一)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参赛。参赛人员在注册时,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单位等相关信息。

  (二)竞赛采用网上答题方式进行。参赛人员可通过关注中国财经报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政府购买服务知识竞赛”进行注册答题;也可通过中国财经报网或财政部官网链接参与竞赛答题。

  (三)竞赛内容为《政府购买服务知识问答》和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文件。竞赛辅导内容与活动进展请及时关注中国财经报、中国财经报微信公众号、中国财经报网。

  (四)竞赛共设试题100道,参赛人员随机抽取50道答题。答题形式为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知识竞赛试题将于2019年8月6日刊登于《中国财经报》,并通过中国财经报微信公众号、中国财经报网同步公布。

  (五)注册答题时间为2019年8月6日至11月6日。成绩查询请访问中国财经报微信公众号及中国财经报网。

  二、评分及奖项设置

  (一)网上答题成绩由竞赛系统自动评定,答题结束可打印由竞赛评审委员会颁发的竞赛成绩单。

  (二)竞赛设组织奖和个人奖。

  1.优秀组织奖若干名。根据组织参赛情况拟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以上奖项均在参与答题人数居前列组织中产生。

  2.个人奖106名。其中,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100名,奖品待定。获奖名单将在提交正确答案的名单中随机抽取产生,聘请公证机构对抽奖工作和抽奖结果进行公证。

  3.获奖名单将在中国财经报、中国财经报微信公众号及中国财经报网上公布,组织奖由举办方颁发获奖奖牌,个人奖由举办方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三、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竞赛活动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和动员相关人员参赛。

  (二)各单位要通过本次竞赛活动广泛宣传普及政府购买服务相关知识及政策文件,提高相关人员对政府购买服务的认识和应用水平。

  (三)对于竞赛过程中出现的政策性、技术性问题,请及时向举办单位沟通反映。对于竞赛过程中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举办单位将通过中国财经报、中国财经报微信公众号及中国财经报网集中解答。

  (四)本次竞赛活动最终解释权属财政部综合司、中国财经报社。

  联系方式:

  财政部综合司   朱雅峤 010-68551589

  《中国财经报》 贺利娟 010-63812804

  财政部办公厅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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