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一批)的公告

  • 【法规文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第58号
  •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5日
  • 【法规类别】车辆购置税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8年11月5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一批)、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

  1.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一批)

  2.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11月5日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