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批)

  • 【法规文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第 19 号
  • 【法规类别】车辆购置税
  • 【法规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日期】2017年4月27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7年4月27日
关联知识

  为促进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2014年第53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批)予以公告。

  附件:

  1.《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批)

  2.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

  3.新能源汽车产品撤销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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