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总承包任务评标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法规文号】商合促招函〔2019〕第755号
  • 【发文机关】商合促招函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商务部
  • 【发布日期】2019年8月7日
  • 【法规类别】工作通知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9年8月7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总承包企业:

  我局高度重视对外援助项目采购招标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竞争和诚信的原则,并根据采购招标工作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评标办法。

  2018年初,我局启用了2018年版采购文件范本,重点调整了工程总承包任务合理成本价的计算方法。上述办法实行至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也存在价格竞争导向性不足等问题。为提高援外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用好援外每一分钱,我局研究制定了新的《工程总承包任务评标办法》(征求意见稿),要点如下:

  一、资格预审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预算制)。我局委托预算编制单位,根据工程量清单和基础入价资料编制参考经济标和预算价,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公布并根据答疑情况进行修正,确定最终预算价。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确认完全认可最终预算价。通过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企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价即最终预算价。

  二、资格后审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技术标通过制)。以最接近评标基准价且通过技术标审核的投标企业作为中标候选人。与原评标办法相比,调整了随机值抽取范围,增加了浮动值下浮区间,降低了采购限额在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比例,更加突出价格导向。

  现将上述《评标办法》在我局网站和援外项目监管系统进行公告,广泛征求意见。各企业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zb@aieco.org

  2.传真:010-681081033.信函: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1122房间,邮编:100036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信封上注明“《工程总承包任务评标办法》意见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

  附件:工程总承包任务评标办法征求意见稿

  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
  2019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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