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问题的批复

  • 【法规文号】国税函〔2000〕第635号
  • 【发文机关】国税函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日期】2000年8月15日
  • 【法规类别】城镇土地使用税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0年8月15日
  • 【废止时间】2006年4月30日
关联知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有关政策问题的请示》(闽地税政三[2000]28号)文收悉。经研究,为促进高校后勤社会化,对社会投资兴建的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校系统统一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可在2002年年底前,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对利用学生公寓向非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的,应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