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晋税流发[1994]第71号请示悉。经研究,我们意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16号通知中所说的不再补征消费税的国家计划内统配汽油、柴油是指国家计划内平价汽油、柴油。
对你省石油公司列入计划内统销的市场价、导向价库存汽油、柴油,应按法规补征消费税。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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