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参加“2019外贸服务对接交流会”的通知—新业态、新渠道、新服务

  • 【法规文号】商贸促局函〔2019〕第364号
  • 【发文机关】商贸促局函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商务部
  • 【发布日期】2019年9月2日
  • 【法规类别】工作通知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9年9月2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有关单位:

  商务部外贸发展局定于10月14日在广州举办“2019外贸服务对接交流会”,重点展示推介外贸服务新业务与新模式,并与进出口企业代表对接交流。

  一、外贸服务

  1.外贸新业态: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市场采购贸易、供应链管理等;

  2.外贸营销:境外营销网络、社交媒体、搜索引擎、网站推广、移动互联网等;

  3.外贸金融:跨境支付、外贸融资、海外商账管理、信用保险等;

  4.外贸物流:海外仓、保税仓、互联网+物流等;

  5.其他:涉外财税法律服务、境内外园区、外贸管理与应用软件、人工智能、大数据等。

  二、进出口企业

  全国各地各主要行业进出口企业代表,包括:机电、纺织、五矿、化工、食品、土畜、轻工、医药等行业代表。

  三、配套活动——2019外贸促进交流会

  1.海外营销新趋势;

  2.产业互联网、跨境电商新趋势;

  3.跨境供应链与物流新服务、新趋势;

  4.海外经营服务新趋势。

  四、时间与地点

  2019年10月14日,广州

  五、活动主办

  商务部外贸发展局主办,国培科技(北京)股份公司承办。详情见商务部外贸发展局网站:http://tdb.mofcom.gov.cn,诚邀你单位参加!

  会务组:

  电话:010-51661169、18611325606   传真:010-64446241

  邮箱:Liu@tradesky.net           联系人:刘继东

  商务部外贸发展局:

  电话:010-64404612               传真:010-64515233

  邮箱:sunjianhong@tdb.org.cn     联系人:孙鉴泓

  附件:“2019外贸服务对接交流会”报名表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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